時間:2022-11-04來源:南山區住房和建設局
為進一步規范南山區人才住房補租專項資金管理,根據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結合近年工作實踐,南山區住房和建設局組織制定《南山區人才住房補租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下稱《辦法》)。
一、政策依據
?。ㄒ唬渡钲谑腥瞬虐簿愚k法》(2014年12月1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73號發布 2020年3月7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26號修正):第二條“適用于使用財政資金和政府籌措的其他資金、實物,對本市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各類人才實行的安居活動”;第七條“人才安居采取實物配置和貨幣補貼兩種方式實施。貨幣補貼包括購房補貼和租房補貼等形式”;第九條“人才安居政策與其他住房保障政策不得同時享受”;第三十一條“在用人單位全職工作是指人才的人才安居政策申請單位與其勞動合同簽訂單位、社會保險繳納單位、納稅申報單位一致。社會保險或者納稅申報中斷的,視為該人才已離開用人單位”。
?。ǘ渡钲谑凶》勘U现贫雀母飫撔戮V要》(深府〔2012〕145號):“建立和完善以公共租賃住房和安居型商品房為主,以貨幣補貼為重要補充的住房保障方式”;“建立誠信申報制度。申請人應當如實申報相關信息,并對申報信息的真實性負責。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加強資格審核和動態核查,對弄虛作假騙購、騙租保障性住房或騙取貨幣補貼的,除依申請人承諾實施失信懲戒外,還應依法嚴肅查處”。
?。ㄈ渡钲谑腥嗣裾P于實施人才安居工程的決定》(深發〔2010〕5號):“實施人才安居工程,要堅持統籌兼顧與突出重點相結合、實物配置與貨幣補貼相結合的原則,重點解決我市支柱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其他鼓勵發展的產業,科技含量高、納稅額度大、對城市轉型發展帶動性強、成長性好的各類重點企事業單位、產業園區,以及文化、教育、科技、衛生、體育等社會事業領域的人才安居問題”;“原則上,市級負責解決杰出人才、領軍人才及市屬事業單位、經認定的重點企事業單位人才安居問題;其他人才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由各區負責解決”。
?。ㄋ模渡钲谑斜U闲宰》織l例》:第三條“住房保障采取出租、出售保障性住房以及貨幣補貼等方式”;第四條“對本市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各類專業人才以及在本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達到一定年限的非本市戶籍常住人員,市政府可以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和財政承受能力,合理設定條件,逐步納入住房保障范圍。具體辦法由市政府另行制定”;第九章法律責任的相關規定。
?。ㄎ澹蛾P于完善人才住房制度的若干措施》(深發〔2016〕13號):“優化人才安居實施方式。人才安居實行以租為主、租售補相結合的原則。符合本市人才住房政策條件的各類人才,通過租賃或購買人才住房或領取人才住房貨幣補貼等方式,享受人才住房政策。推廣建設青年人才驛站、人才公寓,解決短期來深工作人才的住房問題。對個別特殊人才的住房困難,市、區政府可按照一事一議的方式解決”;“制定符合發展需要的人才認定標準。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含教育部認可的境外高等院校畢業的歸國留學人員),或屬于符合我市產業發展需要的技師(國家職業資格二級及以上),或列入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發布的緊缺專業人才目錄,且與本市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或服務協議的各類人才,可納入我市人才住房政策適用范圍。各區政府在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的指導下,可根據自身發展需要,在執行上述基本條件的基礎上,制定差異化的人才認定政策”。
?。渡钲谑腥嗣裾P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供應與保障體系的意見》(深府規〔2018〕13 號):“完善人才安居政策體系,通過貨幣補貼、租售人才住房、免 租入住等多種方式,有效解決各類人才的住房困難。加大貨幣補貼力度,鼓勵支持人才通過市場方式解決居住問題?!薄白》孔赓U補貼、人才安居補貼等貨幣補貼納入市、區財政預算。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政府財政狀況以及居民住房消費能力等因素,合理確定貨幣補貼的發放標準和發放規模,并實行動態調整?!?/p>
二、目標任務
進一步規范南山區人才住房補租專項資金管理,完善人才安居貨幣保障工作機制,推動南山區人才安居工作進一步發展。
三、主要內容
《辦法》分為六章,共有23條,包括總則、部門職責、規則制定、主要流程、監督與管理、附則,主要內容如下:
?。ㄒ唬┑?~5條明確了本管理辦法的立法宗旨、依據、適用范圍、管轄權、管理方式等內容;
?。ǘ┑?~8條明確了各部門職責分工;
?。ㄈ┑?~11條主要明確南山區住房和建設局組織各行業主管部門擬定當年專項資金分配管理規則,區人才工作局擬定高層次人才安居規則,規則報領導小組審議后執行;
?。ㄋ模┑?2~16條明確了主要流程,申報階段各部門及申報對象的申報及審核要求,發放階段分配名錄和額度的形成等;
?。ㄎ澹┑?7~20條明確了申報對象、資金監管、查處違法違紀行為的相應責任;
?。┑?1~23條設置了兜底條款、有效期以及解釋權歸屬。
四、指導范圍
《辦法》主要用于支持人才安居相關工作,當前面向符合條件的企業(機構)和高層次人才個人,未來將依據工作實際動態調整。
?。ㄒ唬┟嫦蛟谀仙絽^內登記注冊及納稅且符合一定條件的企業(機構),由南山區住房和建設局發布受理通告,企業(機構)提出申請,取得專項資金后,再發放給本單位符合條件的個人,或用于租賃本市市場房源供符合條件的人才居住。
?。ǘ┟嫦蚋邔哟稳瞬?,由南山區住房和建設局發布受理通告,個人提出申請。
五、注意事項
人才住房補租專項資金的申報程序、條件、標準等,由南山區住房和建設局會同各行業主管部門制定,由南山區住房和建設局發布通告。有意向的企業(機構)或個人,可關注通告內容,按要求進行申報。領取人才住房補租專項資金 的企業(機構)或個人,應當遵守資金監管要求。
六、關鍵詞詮釋
“人才住房補租”是指以貨幣補貼形式補充實物配租;
“申報對象”是指向南山區住房和建設局申請人才住房補租的單位或個人;
七、惠民利民舉措
《辦法》提出了南山區政府設立人才住房補租專項資金,用于支持人才安居工作,明確了專項資金發放使用管理要求,有利于規范專項資金的管理,健全人才安居貨幣保障途徑,完善實物住房與貨幣保障相結合的人才住房保障工作機制,緩解轄區企業人才住房壓力。
八、新舊政策差異
?。ㄒ唬┙y籌概括資金主管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的工作職責,包括應履行的部門職責和按年度制定和修訂細則。
?。ǘ┙y籌概括工作流程,申報、發放、使用等操作要求不再詳述,具體在受理通告中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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